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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热点话题:房产税征收将扩围?

发表于2012-08-19

近期,随着国务院楼市调控督查组工作的结束,以及“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消息的传出,房产税扩围呼声越来越高。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曲卫东表示,将来房产税除了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屋采取“普遍征收原则”,以防在二三套房认定上增加征管成本和寻租空间外,还可能对开发商已建而逾期未售的房地产征税,以防止捂盘惜售。

微博@贾康:@胡俞越:@王达内:“普遍征收”只是一种技术手段,目的是减少二三套房认定、征管成本,减少寻租空间。普遍征收后,必然会针对普通住房人出台“免税”、“返税”、“补贴”的配套政策。原则肯定是:不增加民众负担,但是过度消费多占资源者一定要付出成本。——中国房地产报新媒体主编@复旦陈云:房价恢复正常前,不应向普通居民(很多是房奴)征收房产税。有些人因果倒置,认为征收房产税后能降低房价,其实不然,高房价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房价恢复正常后征收的房产税,应该用于所在社区的教育、消防、治安等,而不应被国家财政拿走,房产税与社区环境的改善和谐互动,房产也能保值增值,人们才会乐意缴纳(这也是国外的通行做法)。收税,不过是为了“使用”,房产税服务于最基层小区的和谐,用得其所。——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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