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这房事儿闹的还能不能愉快的结婚了
- 发表于2014-11-03
这种事情谈了伤感情,不谈呢又不合适
- 发表于2014-11-03
要我说,如果真心要好好过日子的话就写两个人的名字,还没结就惦记着离婚分财产的问题,太伤感情
- 发表于2014-11-03
我是女的,男朋友没什么钱,以后买房我都打算出大部分,写两个的名字
- 发表于2014-11-03
都怪现在坏男人坏女人多,婚姻难经营啊
这种事情谈了伤感情,不谈呢又不合适
要我说,如果真心要好好过日子的话就写两个人的名字,还没结就惦记着离婚分财产的问题,太伤感情
我是女的,男朋友没什么钱,以后买房我都打算出大部分,写两个的名字
都怪现在坏男人坏女人多,婚姻难经营啊
这是今天看新闻看到的,贴出来大家看看,如果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办?
武汉25岁吴小姐跟男友恋爱4年,准备结婚。男友买了套90万元的新房,家人付首付,他还贷款。新房装修由女方父母负担,前后共花费20万元。
女方父母提出房产证要加女儿名字,遭到男方家长拒绝,要求对装修款公证,也被否决。
嗯,这事儿呢。哥也遇到过,咳咳不是我自己啦,就是哥的朋友。当初差点因为这个离婚了,你们怎么看?要写还是不写?
另外问一句,写个名字就真的这么重要么?都是钱闹的,要是有钱一人买一套,想住哪儿住哪儿想写谁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