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4月份开始 云南省没产权证明也能办营业执照
- 发表于2014-03-20
大家不要再把资金在这样的房地产生意上,往更远的方向看吧,还是有很多相对合适你们的项目向你们招手的。
- 发表于2014-03-20
我也关注,成都的房价问题,,这样涨上去不是好事啊
- 发表于2014-03-20
房价继续涨才是王道,接下来伟大的政府会鼓励全民,让房价涨到100万一平米起,这样中国的GDP就能占全球的80%,人人都是百亿身家,将成为地球霸主,实现统治地球,向统治太阳系进发统治全宇宙的伟大目标昂首阔步前进…伟大的宇宙真理是不容得诋毁的…伟大的当必将胜利
- 发表于2014-03-20
就是啊,很多东西,的政策都是为老百姓考虑,房产政策各种调控手段都是为了人民
- 发表于2014-03-20
这是有什么作用啊
- 发表于2014-03-21
拉媪拉查萨克,您好!您所发的帖子“4月份开始 云南省没产权证明也能办营业执照”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3月1日,我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日前我省出台《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共计18条,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住所定义、登记原则、登记条件等规定。其中《办法》统一了标准,《办法》以省政府文件印发施行,各地不得另行制定,同时《办法》适用范围涵盖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需要住所登记的市场主体。
《办法》明确了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限制。允许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多元化。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由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产权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即可。最近想开店的杜女士表示,有了这个明确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方便多了。
此外,《办法》明确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的开设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省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可以更有效合理地利用资源,解决市场主体经营用房紧张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