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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科普一下土地所有权,你能区别土地使用权 土地占有权 土地收益权 土地处分权吗?

发表于2014-03-18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国家土地所有权:指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国家,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体土地所有权:指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所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土地占有权。土地占有权就是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它是行使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国家和集体,但是国家和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未必亲自支经营和使用土地,这样就导致了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分离。因此土地所有权人不一定就是土地占有人。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土地利用与土地占有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没有占有就无法使用就谈不上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能可以同占有权、收益权一起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在我国,集体土地所有者可以直接行使这项权利,国有土地所有者一般把这项权转让给非所有人使用。 

3)土地收益权。土地收益权就是基于对土地使用权而取得的利息的权利。土地收益权和土地所有权密切相关,土地收益就是土地使用的结果。 

4)土地处分权。土地处分权就是依法对土地处置的权利,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决定土地的最终归属。 

国家虽然享有完整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但国家不能直接去行使这些权力,而是授权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及个人经营管理。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国家所有制土地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尽管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但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者并没有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城市土地归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 家行使,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有、买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发表于2014-03-18

楼主很懂啊,是从业人士吗,有没有什么内幕消息啊

发表于2014-03-18

现在还想申请经济适用房?想多了吧,都什么时代了

发表于2014-03-18

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经济适用房已经停建了,而且早就已经不受理申请了

发表于2014-03-18

早就停止申请了?怎么都没见新闻说啊,意思我们这种买不起房的连经适房也不能申请了?

发表于2014-03-18

楼上太天真了,即便是能申请的时候,你能申请的到吗?

发表于2014-03-18

同意楼上,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有多少是真正照顾到需要的人了?

发表于2014-03-18

求回去好好读读政策再来评论好吗,廉租房只能租给领低保的家庭

发表于2014-03-18

呵呵  社区工作人员有多少都是低保户你知道吗?现在的世道...

发表于2014-03-18

至少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只是具体操作起来在地方的漏洞太多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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