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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昆明买房应注意“面积陷阱”

发表于2014-06-12
标签:面积 买房知识 商品房 房屋面积 商品房预售合同 

昆明买房应注意“面积陷阱”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有实际交付面积与预售面积不一致时的处理条款,其中最常见的处理方式是“按实结算”,即约定按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差,双方按价款多退少补的方式解决。这种处理方式看似公平,却极易使购房者掉入合同陷阱。 
人们理解的面积不一致一般是合理误差范围内的不一致,但事实上无论预售时的暂测面积还是交付时的实测面积,由于有“公用面积分摊”,往往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不良房地产商利用购房者缺乏房屋面积计算知识而大做文章,或故意小房大卖,或有意提高设备层的而将本不应分摊的设备层摊入公用面积,或将本应该免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摊入公用面积。 
三条对策防陷阱 
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的有关面积条款或面积争议解决条款时,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第一,约定按所购商品房分户门以内的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这样尽管房价看起来高一点,但价款对应的房屋面积比较直观,便于面积纠纷的处理。 
第二,约定明确套内的建筑面积与共有分摊面积。因为商品房套内的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是有一定比例的,分摊的系数越高,购房者的得益也就越少。 
第三,约定将有关管理规章中面积管理条款作为解决面积争议的条款。 
在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解决面积争议的规定,这些规定都体现了对于购房者的保护,但由于这些文件仅仅是管理规章,不能作为法院民事审判的准据法,所以购房者应当要求明确约定适用这些文件中有关解决面积争议的条款。根据合同自由的民法原则,双方合法约定的条款就是法律。


发表于2014-06-12

话说今年的昆明超级的热啊

发表于2014-06-12

对比一下武汉重庆那些地方 这都不算什么

发表于2014-06-12
引用:隆拉薇在2014-06-12 12:28:39写道:
6楼

对比一下武汉重庆那些地方 这都不算什么

 商业贷款的利息也太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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